加大居民用電改造力度
從去年7月1日開始,國家發改委就已經要求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階梯電價。
以北京市為例,北京的階梯電價共分為3檔,“一戶一表”居民以年為周期執行,一戶居民用戶全年不超過2880千瓦時的電量,電價不變;全年在2881千瓦時至4800千瓦時之間的電量,電價比第一檔提高0.05元/千瓦時;全年超過4800千瓦時的電量,比第一檔提高0.3元/千瓦時。
全國各地實施階梯電價已經一年有余,國家發改委近日才從國家層面上出臺政策完善階梯電價制度,但實際上,地方上已經針對過去實施階梯電價中的不足之處,出臺完善細則。
近日,江西省發改委就已經下發相關文件,從明年1月1日起,對江西省內的階梯電價政策進行調整完善。
江西省的調整方案主要為,申請合表用戶的家庭人口基數劃定標準,由一“戶”住宅對應戶口簿常住人口5人以上的,調整為5人及以上。這樣,常住人口5人的家庭也可以申請合表,合表戶的電價為0.62元,而不需要執行階梯電價。
按照之前江西省的階梯電價政策,年用電量2160度以下為每度0.6元,2160~4200度時為每度0.65元。而五口之家用電量基本上都會超過第一檔,平均每度用電價格都會在0.62元之上。
因此,這項政策的調整,讓五口之家的電價可以控制在每度0.62元。
中宇資訊分析師關大利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由于很多小區還在進行電表改造,各地執行期限也不同。發改委此次下文應是為了加快實施進度,且也明確了時間表”。
分析師所提到的電表改造工程正是發改委下一步督促完善的重點工作之一。
根據《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老城區和棚戶區改造,加大居民用電“一戶一表”改造力度,在2017年底前完成全國95%以上存量居民合表用戶改造,做到抄表到戶。
對出租房屋的電費結算,業主不得對租戶用電進行加價,擾亂電價秩序。對“一房多戶”、“一戶多人口”等問題,在溝通協調基礎上,可通過分線分表或適當增加電量基數等辦法妥善處理,確保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得到順暢執行。
根據發改委披露的消息,本次除去對階梯電價的完善政策外,還對峰谷電價的相關政策制定提出明確要求。